
柬埔寨恒丰银行(Heng Feng (Cambodia) Bank Plc.)及恒合银行(HH Bank (Cambodia) Plc.)的清算人近日发布最后提醒,敦促两家银行的存款人及其他债权人于2026年9月12日前提交债权申报材料,以免错过规定期限。
根据清算人Baker Tilly (Cambodia) Co., Ltd.发布的通知,债权人须填写债权申报表(Proof of Claim Form),并连同相关证明文件提交至清算人办公室。两家银行的原始清算通知均于8月13日发布,最新提醒进一步明确了9月12日的截止日期。
通知指出,未在规定30天期限内提交债权申报表的债权人,将无权参与银行剩余资产的分配。所有申报债权仍须经过清算人核实、评估及确认,并依照柬埔寨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央行或主管法院的指示,以及银行资产变现后的可用资金情况处理。债权申报并不等同于存款即时兑付。
两家银行的债权人应分别通过以下渠道联系清算人:
恒丰银行(Heng Feng)
电话:096 616 4492 / 076 278 8540
邮箱:hf.inquiry@bakertilly.com.kh
恒合银行(HH Bank)
电话:012-270061 / 096-7127163
邮箱:hh.inquiry@bakertilly.com.kh
清算人办公室位于金边钻石岛爱丽舍社区,B3-071及B3-072,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时30分至下午5时30分。由于9月12日适逢星期六,债权人宜提前联系清算人,确认材料提交及截止日的具体安排。
根据柬埔寨国家银行(央行,NBC)于8月1日签发的决定,两家银行已进入清算程序,Baker Tilly获委任为清算人并接管银行资产、运营及相关事务。银行正常业务已停止,但现有借款人的贷款及融资款项仍须依照原有协议偿还。
清算人同时提醒,银行现任或前任员工、董事、股东及其他人员均无权代表清算人确认债权、承诺付款或达成清偿安排,债权人应通过正式清算渠道办理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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