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柬埔寨进一步优化外籍人士购房服务,今后外国人在柬埔寨购买公寓后,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将同时以高棉文和英文(Roman Characters,拉丁字母)显示,方便产权核对及登记管理。
金边土地管理局局长Sarin Vanna表示,该项调整已获得土地管理、城市规划与建设部批准,并已应用于外国人共有产权公寓产权证格式。
他介绍,以往外国业主姓名需由土地登记官员根据护照上的英文姓名翻译成高棉文填写,容易因拼写转换出现误差。新增英文姓名后,外国业主可直接依据护照核对产权证信息,也有助于土地登记部门降低姓名转换错误,提高登记准确性。
官方认为,这项调整不仅提升行政效率,也有助于增强外国投资者购买柬埔寨公寓的信心。
作为吸引境外投资的重要政策之一,柬埔寨自2010年起正式允许外国人购买共有产权建筑私人产权。根据2010年5月28日颁布实施的《外国人取得共有产权建筑私人产权法》,外国个人可依法购买建筑物一层以上(不含土地地面层)的公寓单位,并依法享有对应公共区域的共有权益。
业内人士认为,近年来柬埔寨持续完善房地产相关制度,包括电子产权登记、资金托管机制,以及此次产权证同步标注英文姓名等措施,均有助于提升外国投资者的购房体验,进一步改善房地产投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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