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丰、恒合银行启动清算债权申报 逾期或失分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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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恒丰银行和恒合银行清算程序进一步推进,清算机构要求相关存款人及债权人最迟于2026年9月12日提交债权申报材料。

根据Baker Tilly(Cambodia)8月13日发布的清算公告,该机构已获任命担任恒丰(柬埔寨)银行(Heng Feng (Cambodia) Bank Plc.)及恒合银行HH Bank (Cambodia) Plc.)的清算人,并已接管两家银行的资产、运营、账簿、记录、系统及相关事务。

公告显示,自清算程序启动后,两家银行已停止正常银行业务,但仍继续收取现有借款人的未偿贷款及融资款项。未经清算人书面授权,不得开展或继续其他业务活动。

对于银行所欠债务及其他未偿款项,清算人将对相关债权进行核实、评估和认定,并根据柬埔寨相关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监管及司法要求,以及银行资产变现后的可用资金进行处理。

两份公告均要求相关存款人及债权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填写债权申报表(Proof of Claim Form),并连同相关证明文件提交至Baker Tilly办公室,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12日

清算机构同时提醒,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债权申报材料的债权人,将无权参与银行剩余资产的分配。

今年8月初,柬埔寨国家银行(央行,NBC)撤销恒丰银行、恒合银行及CCU银行(CCU Commercial Bank)的银行牌照,并依法启动清算程序。其中,恒丰银行和恒合银行由Baker Tilly(Cambodia)负责清算,CCU银行则由REACHS & Partners Co., Ltd.负责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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